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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丨第二届“巾帼颂”中山市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庆祝第113个国际妇女节,全面展示中山女书法家的创作水平和艺术成就,培养和激励更多的女书法爱好者投身书法事业、助力文化兴城,特举办第二届“巾帼颂”中山市妇女书法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妇女联合会、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山市书法家协会、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协办单位:中山市教师书法协会、中山市书法家协会女子委员会

  二、展览时间

  2023年3月7日至21日

  三、展览地点

  中山文联文艺家活动中心展厅、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厅

  四、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山户籍女性或者在中山居住或工作的女性均可投稿;

  (二)内容要求:反映中山加快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美丽中山建设、妇女儿童美好生活等主题的古今诗、词、赋、文、联等均可。内容要积极向上、健康祥和。

  (三)作品尺寸: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97cm,篆刻投稿4-8方,附2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幅宣纸上。所有作品不需装裱。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但投稿时禁止化名。

  (四)填写信息: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五)费用:不收参评费。

  (六)因人力所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七)截稿日期: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8日止,以送交时间或邮寄的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点:中山市石岐区豪程北路5号中山文联文艺家活动中心三楼313室,中山市书法家协会办公室。联系人:高容笑,电话:18022175153。邮编:528400。

  五、评审及待遇

  (一)由中山市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及篆法、草法的审查。

  (二)提倡自作原创,注重书艺道德,凡有代笔、抄袭等问题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选资格。

  (三)评选入展作品约50件,特邀作品若干。非中山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作者入展的,可作为申请加入条件之一。

  (四)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