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梅商杯”
中小学生书法绘画作品比赛开始啦
舞台已备,就等你来
赶紧来投稿吧!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沙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沙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沙溪分会
沙溪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沙溪镇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沙溪镇委员会
中山市梅州商会
协办单位
沙溪镇书法协会
沙溪镇美术协会
沙溪诗社
镇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大展主题:新时代·新生活·新梦想
旨在引导青少年领会和感受我们的祖国在新时代取得的伟大成就。在新时代里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美好,人与人的关系更加和睦而亲密;自然环境得到不断的改善,动物在大自然中快乐的繁衍;人与自然更加和谐,我们的乡村更加美丽,山更绿了,水更清了;城市的生活更加多彩,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科技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让人们对未来充满想象;最终能感受生活中的美,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能力来创造美好的生活。
征稿对象
大展面向沙溪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少年儿童(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年级分为小学低年级组(6~9岁组)、小学高年级组(10~12岁组)、初中组、高中组。
征稿类别 (一)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二)美术类:中国画、水彩、油画、素描、漫画。 征稿要求 (一)内容:紧扣“新时代·新生活·新梦想”主题。 (二)规格: 1、软笔书法作品四尺对裁或四尺三裁,竖幅; 2、硬笔书法作品A4大小,竖幅; 3、国画作品四尺对裁或四尺三裁,竖幅; 4、其它画种不超过 40×60 厘米。 (三)上交数量:每单位不少于30幅作品。每位作者可同时参与书法和美术类别,但每个类别只能交一幅作品。 (四)书法信息填写: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楷书依次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学校、年级班次、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及指导老师名字,篆书草书请另附释文。 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5月5日,逾期不收作品。 作品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鼓励青少年表达自己真实的感悟;发挥天性;鼓励有创意的表现方式。 (一)学生奖项设置 一等奖 8名,证书+奖品 二等奖12名,证书+奖品 三等奖20名,证书+奖品 优秀奖40名,证书 (二)团体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向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单位奖获奖条件:有4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团体单位,且作品获得优秀奖以上10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指导教师奖项设置 设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教师获奖条件如下: 1.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一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 2.优秀指导教师二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二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 3.优秀指导教师三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三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 备注:教师荣誉证书按最高奖项发放,不重复发放。 收稿方式 2023年5月5日前,作品提交至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镇政府一楼沙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柏茵(87189802、19966306430)。请务必一并提交作品信息表和作品电子版(邮箱zssxscds2021@126.com)。 版权说明 (一)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主办方,主办方将对该作品享有除上述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具体为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权、广播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他相关权益。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可在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合理使用该作品,无需支付报酬。 (二)参与者必须确保投稿作品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不得重复投稿。如因活动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均由作品提交者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励。重复投稿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励。 (三)参与者一经提交作品,则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动规则,如有任何违反及触犯,一切后果由活动参与者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1.不得代笔、抄袭,不收临摹作品,不收篆刻作品; 2.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3.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属大赛举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