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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征稿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发挥艺术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讴歌新生活,展现时代风采,体现广东深厚的历史文化遗存、丰富的民俗文化传承、优美的自然资源景观,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展示我省近年来的中国画创作成果,增加高品质精神文化供给,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东省中国画学会主办的“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将于2023年9月在中山美术馆举办,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东省中国画学会  

协办单位: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广东省美协中国画艺委会

中山美术馆

中山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李劲堃 方土

主 任:方土(兼) 林蓝  萧亦充

执行主任:郑阿湃  吕丽珠

副主任:蔡拥华  叶正华  王瑾妤 

许晓生 关越强  肖伟

办公室主任: 许晓生(兼) 肖伟(兼)

三、展览时间

2023年9月(初拟)

四、展览地点

中山美术馆(中山市岐江公园内)

五、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需聚焦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展现新时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新图景。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花鸟、山水、人物等题材皆可。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且未参加过广东省一级展览。作品最大尺寸(包括外框)不超过宽度2米、高度2.4米,作品需自行装框(裱)。

(二)初评:初评以照片形式报送,均以10寸照片(尺寸不超过29.7cm×21cm)参加。作者需如实填写“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于照片背面,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同时,将参评资料(包括: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作品图片、作品尺寸等)发送至邮箱3600971576@qq.com。照片需于2023年8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初评入围名单将在http://www.gdmsj.org(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官网)及广东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三)复评:初评入选作品的高清电子图片需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600971576@qq.com,附件图片像素为300dpi,要求统一为JPG或TIFF格式(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15M)。装框(裱)好的作品背面请粘贴如实填写的“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并于规定时间内自行送至组委会收件处。各地级以上市、各大美术专业单位及各美术院校可集中统一送件,送件时间同上。复评原件必须与初评照片相符,如有替换,恕不接受参评。复评落选作品及入选作品展出完毕后统一退件。

注:复评作品不得使用玻璃等易碎材质装框(裱),外框和画心等必须牢固、结实,以确保在运送、展览过程中完好无损,否则,产生任何破损等问题由作者自负。

(四)组委会收件、退件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岐江公园中山美术馆(岐江公园内)

邮编:528400

收件人:朱文兴、郑晓茵

联系电话:0760-88625363

六、评选及评奖

1、凡画展评选出的获奖、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展览将评选出入选作品110件左右,其中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12件。

3、组委会将出版展览画册,编入全部入选作品,每位参展艺术家均可获赠画册1本。

4、入选及获奖作品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颁发相应证书。

5、组委会将及时在网站发布展览相关信息,具体请关注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

七、其他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参展作品须一律为作者原始真实创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他人或自己的作品参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展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该作者参与广东省美协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所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商定。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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